墨索里尼以《拉特蘭條約》處理宗教問題,主權和領土不絕對掛鈎也是處理西藏問題的啓示。
沈旭暉,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助理教授、國際關係研究室主任,研究方向為中國民族主義與外交、反恐、中美關係、香港涉外關係等。耶魯大學學士及碩士、牛津大學博士,香港Roundtable社會科學網絡名譽主席。學術著作有《Redefining Nationalism in Modern China》等,非學術著作有《國際政治夢工場》等。
上週談及一些非洲國中之「國」對西藏的啟示,其實國際關係尚有不少案例,足以讓牽涉西藏問題的各方借鑑。假如北京能充份承認達賴的宗教身份、只要他抽離於現實政治,八十年前梵蒂岡問題的解決方案,依然值得我們重溫。
嚴格來說,我們熟悉的「梵蒂岡城國」(State of the Vatican City)是定義獨特的國家,擁有聖彼德大教堂附近的零點四四平方公里土地,但它的主體「天主教廷」(Holy See)其實同樣擁有「主權」,也是國際法承認的主權法人。一旦教宗喪失梵蒂岡僅有的、象徵式的土地,天主教廷在國際社會,依然是獨立主權實體。事實上,意大利統一後,原來屬於教廷的「教皇國」(Papal States)全部領土被兼併,教宗自己宣布成為囚徒,從一八七零年到一九二九年,天主教廷沒有一寸獨立土地,卻依然是主權實體,依然和各國保持外交關係。梵蒂岡那塊比一般公園更小的土地,不過是方便世人對「國家」的慣性想像而賦予的工具。邏輯上,要求西藏獨立的人、希望達賴有國家元首身份的人,可以要求土地,也可以要求主權,後者並不一定要西藏脫離中國。
創造梵蒂岡城國的人,是今天身敗名裂的意大利法西斯獨裁者墨索里尼。其實在二十世紀二、三十年代,墨索里尼成功令意大利成為疑似強國,得到邱吉爾、甘地、愛迪生等人的共同崇拜,卻一度被當作國際和平使者,幾乎是國際政治的頭號明星。原因之一,就是他為意大利解決了棘手的教廷問題。在一九二九年與教宗庇奧十一世代表簽訂《拉特蘭條約》(Lateran Treaty)——此前雙方關係,並不比今天的北京和達賴好。條約精髓,就是讓意大利主動割讓領土,將梵蒂岡的國家身份視為教廷宗教身份的延伸,保證尊重教廷主權,更賦予教宗等同國家元首的世俗統治權,並讓教廷參與意大利主權內的教育和家庭事務,以換取教廷承認意大利統一的既定事實。為免教宗成為太上皇,《拉特蘭條約》規定意大利教會神職人員必須是意大利人、忠於意大利政府。但對民族主義者而言,主動割讓土地,哪怕是如此象徵式的土地,依然殊不容易,對墨索里尼而言,尤甚。因此當時輿論對條約一致讚揚,認為墨索里尼擁有超前的國際視野。
表面上,梵蒂岡城國的「國民」只有一千人﹔實際上,教宗的真正服務對象是教廷統轄的全球天主教徒。既然教廷有了雙重身份,理論上,梵蒂岡和教廷可以分別和各國建交。不過為了避免混亂,梵蒂岡不行使國家外交權,而是委託教廷處理一切外交事務。因此,梵蒂岡通過教廷體系和各國簽訂的條約,只是宗教契約、教廷契約(Concordat),而不是正式的外交條約,是為了規範和其他國家在教會層面的關係,而不是確立那零點四四平方公里土地和其他國家的關係。這其實是取巧的﹕由於教廷同時擁有領土,教廷契約經常被誤會成外交關係,前者的涵蓋內容比一般外交條約要廣,因為教廷足以干涉主權國家內部的教會事務,正常國家卻不能凌駕別國主權﹔但教廷有了國家身份,就被約定俗成當作「唯一能合法凌駕主權的國家」。這對教廷而言,自屬上算。對意大利而言,表面上這是「喪權辱國」,但實際上,墨索里尼卻永遠解決了其統一問題﹔「教廷保護者」的身份,更成了意大利的重要國際資產,也是它始終擁有一定國際地位的原因。《拉特蘭條約》,是雙贏。
西藏和梵蒂岡當然不能直接類比,起碼西藏問題還有民族成份。但北京其實沒有否認達賴是藏人精神領袖,也沒有否認他可以擔任(包括好萊塢影星理察·基爾在內的)全球藏傳佛教信徒的精神領袖。假如北京承認「達賴廷」——而不是西藏——為主權實體,讓達賴本人成為持有主權的國家元首,讓他自行和各國簽訂「活佛條約」,規範各國藏傳佛教徒的事宜,中國其實毋須割讓土地,也足以滿足藏人的宗教訴求。
就是世人不習慣接受「沒有國土的主權」這樣抽象的概念,假如北京讓布達拉宮成為梵蒂岡那樣的象徵性一千人城國,甚至將數座寺廟交予達賴管治,就像梵蒂岡擁有十多座意大利教堂的主權,西藏獨立的理論基礎就會削弱一半,藏人也得到朝聖的向心力。只要藏人相信北京政府更能協助解決經濟問題,心靈問題有了有主權地位的「達賴廷」照顧,「拉特蘭模式」對北京而言,不但沒有實質損失,還可以像意大利那樣,對境內宗教國施以影響。活佛體系甚至可協助中國累積軟權力,就像教宗成了意大利弘揚軟權力的武器一樣。一旦解決了宗教,那裏剩下的,就純粹是地方主義與中央主義的矛盾。這樣的矛盾全球多不勝數,對西藏的關注,也就失去不可取代的獨特性了。■
simonshen@cuhk.edu.hk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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